各单位:
    财务服务大厅暑假期间可办理支票领取、汇款以及公务卡报销业务,8月31日、9月2日(周三)可办理正常报销业务。
    具体安排如下: 
 
  
   周一  | 
   周三  | 
   周四  | 
  
  
   7月20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   | 
   7月23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
  
   7月27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   | 
   7月30日(报销公务卡)  | 
  
  
   8月 3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   | 
   8月 6日(报销公务卡)  | 
  
  
   8月10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   | 
   8月13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
  
   8月17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   | 
   8月20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
  
   8月24日(取支票、汇款)  | 
     | 
   8月27日(报销公务卡)  | 
  
  
   8月31日(正常报销)  | 
   9月2日(正常报销)  | 
     | 
  
  
   业务办理时间  | 
   上午: 8:30--11:30   下午:14:00--17:00  | 
  
 
注意事项:
(1)劳务费受理时间:
7月份接收纸质劳务费用表的截止时间为7月17日。7月17日(含)之前将纸质表提交至财务处的,财务处将于7月20-24日进行计税处理。
8月份接收纸质劳务费用表的时间为8月24日、8月27日,接收的纸质表财务处将于8月28日-31日进行计税处理。
(2)公务卡报销:
8月6日(含)之前报销的公务卡支出,财务处将于8月20日之前进行还款处理。未能及时报销且需在8月份还款的公务卡消费,请个人先行垫付还款,以免产生罚息。
9月份公务卡报销截止时间为11日,即9月11日(含)之前报销的公务卡支出,财务处将于9月20日之前进行还款处理。
 
财务处
 2015年7月16日